又是一天过去,被生物钟叫醒的肖宇,躺在床上。
看着窗外倾洒进来的阳光,足足愣了五分钟,才一骨碌爬起来。
“哎,又是美好而操蛋的一天,也不知道今天的爱心早餐是啥?”
肖宇草草的洗了把脸,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勾了勾嘴角,扬起一抹阳光的笑容。
“小爷我还是这么帅,不过过分的帅气,也是我现在最大的烦恼啊。”
他无比自恋的嘟囔着,缓步朝餐厅走去,心中盘算着一会见到宋小妞,该用什么套路,让她别再继续生气。
可事实证明,想象中的世界,和现实还是有相当差距的。
走在楼梯上,看着那空空如也的餐桌,感觉心中有一万只澳洲羊驼狂奔而过。
“我去,不就是吵个架么,至于让安然也罢工不做早餐么,宋小妞,这有点儿过分了啊!”
肖宇自言自语了一声,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冲着楼上高喊起来。
“宋小妞,你给我出来!”
楼上一片死寂,没有回应。
“就算你不出来也行,把安然给小爷放出来的,我快要饿死了!”
依旧是一片死寂,没有回应。
独自站在餐桌边上有些凌乱的肖宇,愤愤的一掐腰。
“嘿,我这个小暴脾气,宋小妞,几月不见,长本事了是不是?”
就在他低吼一声,刚想抬步往楼梯上迈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突然扫到了花瓶上粘着的便利贴。
肖宇随手摘下来,放在眼前一看,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哥,倾姿姐说这几天实施放养,我被她带去学习了,她也不让我做早餐,对不住了哥,勿念。”
那便签上娟秀的字迹,一看就出自安然之手,只不过那笔迹龙飞凤舞,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足以看出她写这张便签的时候,是有多匆忙。
他读完之后,苦笑一声,下意识的将它揉捏成团。
但转瞬后,肖宇又把那张便签认认真真的展平,贴在桌上。
手掌在上面重重的拍了拍:“宋小妞,把小爷当成动物了是吧,还放养呢?行,你真行,小爷我记下了。”
“不让安然给我做饭,你以为小爷就找不到吃的了么,天真!”
肖宇不屑的撇了撇嘴,穿着宽松的休闲睡衣裤,踢踏上一双人字拖,晃晃悠悠的就走出门去。
“还让安然不给我做饭,真是反了天了,不过正好,小爷我还想换换口味呢!”
他顺着门前的街道,随便挑了个看起来繁华的方向,一边往前走,一边百无聊赖的抽打着路边低垂的树枝。
也不知过了多久,肖宇已然徒步走过了五六个路口,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可道路两侧还是干净整洁。
别说是早餐摊儿了,连个书报亭都没有。
“我去,宋小妞你这都挑的什么地方住啊,当初在东海的时候,你那半山别墅就够偏僻的了,不过那是郊区,我也就不说啥了。可这次你都住到市区里了,就不能挑个繁华点儿的地方呢?让小爷我大早上吃个早餐,还得溜腿儿?”
肖宇也不知道在心底数落了宋倾姿多少遍。
若是她能有心灵感应的话,估计打喷嚏打得都该快要缺氧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叫卖声,闻到了早餐特有的芳香。
别看肖宇脚下蹬着一双人字拖,可飞奔起来,速度依旧不慢。
冲进那好像小吃街般的早餐摊儿,肖宇瞬间被无数香气所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