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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路上捉虫(第2页)

这车把式姓孙,五十多岁,原有三子,老大老二都在战乱时死去了,就剩个老小今年刚给他留个金孙,就赶上朝廷让他们村出丁役,给去戍边的兵士拉粮草。

老孙头家里父子二人必须去一个,不想儿子出来遭罪,让儿子照管好家里,自己硬是抢着来了。

“啊?那还得走到什么时候啊,都快饿死了。”

苟超嘴里嘟囔着,摇着鞭子轻轻地抽着骡子屁股。

“你这娃子好不知足,这灾荒年份一天能喝两口稀得已是难得,况乎队里还发次干的。”

老孙头眼也没睁的回到。

苟超回想到昨天傍晚吃的发霉的黑面馍馍,暗叹这古代真不是人活得地方。要知道以前自家再穷,也没吃过发霉的食物啊。

还有那野菜汤都能淡出鸟来了!

但又随即想到,二蛋吃得那叫一个香甜,周围服役的百姓也吃得津津有味,看来劳苦大众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

不过说到服役,苟超还是细问了下,原来这朝代男子是二十一岁成丁,成丁的男子每年都要服役,一直要服到五十多岁。

除非是贵族和官家子弟,又或是有钱人家可以靠投绢来抵除劳役。

苟超一算按自己胡乱报的岁数,还有五年也要服役,心想得赶紧趁这段时间积攒点钱财来抵换劳役。

按老孙头的话说,每年服役能全须全尾的回村的人都少之又少,死在役上的也不必战死沙场的少多少!

他这次的活算是赶上好的了,那些修桥铺路、建寨筑城、开山挖矿的才苦。

一路胡思乱想,终于在天要将黑的时候到了熊州宜阳地界,队伍扎在了小岗子村附近。

兄弟二人等了好久,结果刚领到了饭食,就听“咔嚓”一声,惊雷响彻天际,豆粒般的雨点砸向大地。

暴雨仅仅维持了不到两刻钟,还没把大地浇透就匆匆而去,但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百姓无不欢欣鼓舞——历时将近一年半的大旱终于要退出舞台了。

此时已月上柳梢,雨水洗刷过的天空异常澄净,四野的空气新鲜又清凉,吸上一口浑身的毛孔仿佛都舒展开来。

苟超浑身□□的坐在火堆前,细心地烤着他的破衣烂衫。

刚刚趁着大雨毫不听劝的来了场露天淋浴,身上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污垢被搓洗个大概,露出了狗蛋养了十几年的小麦肤色。

苟超其实也知道在这样一个时代,淋一场雨就有可能感染风寒,得个感冒就有可能丢命。

但当大雨来临时他不知怎么的内心深处就发出了冲出去的强烈渴望,等雨过天晴时他才冷静下来。

回答老孙头原因时,他总结此行为是——抽风!

这次“抽风”还带来个好处,他终于把身上这件从死人上扒下来的短衫给搓干净(苟超原来那件在给二蛋解暑时用掉了)。

自从穿上这件上衣苟超心里无时无刻不泛着膈应,但为了白天防晒晚上保暖只能一直穿着。虽然路上也遇到过河流,可被兵丁管着直到此刻才洗了个干净。

一夜过后,天刚刚见见亮队伍就忙碌起来。

苟超听从老孙头的建议,贿赂了他们这队的灶头二十文钱,不仅兄弟二人吃了顿饱饭,还得了六个营中只给校尉配备的黄米掺白面蒸成的大饼子。

大饼子拿在手里,苟超激动的热泪盈眶,这可是没有发霉散发着粮食香味的大饼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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