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平壤一夜(四)
平壤城内,早已乱成一团。
在这座带有明显汉家风格的城市里,里坊交错,笔直宽敞的大街,显得是错落有致,颇有几分长安、洛阳的气象。当然了,也仅仅是模仿罢了。城市的格局不算太大,面积也很小。
进入平壤之后,让人感受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隋军在攻入平壤之后,把里坊的围墙几乎全部拆除,为的是防止高句丽人在里坊中设下埋伏。
但来护儿没有想到的是,高句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敢反击。
纵兵一日,来护儿等同于失去了对部下的控制。所以当高句丽人从罗郑遂空寺突然杀出的时候,隋军完全没有防备。加之来护儿正在外廓府衙中宴请各府将领,更使得隋军群龙无首。
也不清楚究竟有多少高句丽人在袭击他们,一下子就乱了阵脚,以至于一下子就乱了阵脚。
当高句丽人从内廓皇城杀出之后,平壤城是一片混乱。
而在城外,成千上万的高句丽人出现,更使得隋军一下子陷入溃败之境。
麦子仲当晚值夜,其麾下有三百扈从,外加他官拜校尉之职,所以手**握有六百兵卒。
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呼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呼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劈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呼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
然而,他却义无反顾的加入其中。
理由非常简单:他不想借助家人的力量,他要建立军功。
郑言庆身为云骑尉,已超过了他。所以他要反超郑言庆,压住郑言庆,扳回昔日的那一局。
事实上,从抵达掖县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开始接近。
率先在沙卑城集结,率先抵达海浦……几乎每一步,他都走在郑言庆的前面,更参与了平壤大捷的战事,斩杀敌将六人,可谓功勋卓著。当他在平壤城下建立功勋的时候,郑言庆才刚刚抵达海浦。至少在那时候,麦子仲很得意。不管郑言庆是因何未能参战,他已超过言庆。
可谁又能想到,这风云突变……
大胜一下子变成了溃败,自己还陷在了平壤城中。
“少爷,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