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发生的过程不重要,要人命的是案发之后的判决:
主印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变位。
句容谁是主印官?
是知县啊!
顾正臣头皮有些发麻,看向胡泰:“你知道是空白书册,还敢送来让本官用印?”
胡泰有些委屈:“县尊有所不知。这县衙里的钱谷收支、税款账目,需要与户部账册分毫不差方可结项。若有一丝不符,整个账册便要驳回,要求重新填报,并加盖官印方可二次核对,这样做,极是繁琐,耗时耗力。故此先准备好加盖官印的空白书册备用,一旦哪里有错漏不符,可直接在金陵重造,无需跑回一趟……”
姜牧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个理。
这在元朝时期早就是惯例了,从来都没被禁止过。既然大明继承了元朝的账册制度,自然连这一套也得搬过来用。
顾正臣可以理解空印书册出现的必然性。
明代缴纳两税,往往是实物税,即以粮食为主。这些粮食收上来之后,是需要解运至金陵或指定仓库的,比如淮安仓等。
在粮食起运之前,县衙会完成这笔税粮的造册,然后上报。
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了糟糕天气,比如下了大雨,粮食没照顾好受潮了,发霉了,那这部分坏掉的粮食,就是意外损耗。除了自然因素造成的损耗,也有人为因素,比如路上耽误的时间长,带的粮食实在不够吃了,人总不能看着一堆堆粮食饿死吧,打开两袋子米吃饱了再上路,可以理解吧?
不管是什么因素,启程时的粮食,和送达的粮食,未必能严丝合缝对得上。
仓库一称量,哎呀,少了三斤粮食,记在账册上,等日后你上金陵核销的时候,两个账册一对,兄台,你们账册不对啊,当初可是少了三斤粮食,回去重新填造你们的账册吧。
计吏无奈,返回治所,填造好账册之后又到了金陵,那位一看,眉头一皱:兄台,你这还是不对啊,一加一等于二,你们怎么能等于三呢?这里求和错了,回去重填。
大哥,我们可是四川的官,来回一趟几千里,你要不要放过咱们,不就是一个小数目,耽误不了多大事。
户部不答应。
这也能说得通,你们来回跑,受累的也不是户部,若是宽容了,出了事,到时候吃罪的可是户部。这就是一背黑锅的差事,户部自是不愿意背。
那什么,你尽管回去,我们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的。
那位骂几句神搓搓、瓜娃子的话,仰头看天,悲伤逆流成河。一年到头,自己老婆、孩子还没看几眼,全看这娘的天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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