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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鼻子杀手(第1页)

大背头四方脸、黑色西服金狗链,如果不是此人小眯眼中的神色过于阴狠,这打扮简直比那些来至中国南方的土老板更有土豪气质。

坐在李记川菜馆内刚刚点完菜的托尼在看到这位带着四五名小弟吆五喝六的走进餐馆大门的土豪时当场就傻掉了。

吗的,怎么把这混蛋给忘了。不出意外的话老头子应该在这两天就要动手了吧?

看了眼来人的托尼当即举起了手中的菜单挡住了自己的脸继续装做点菜的样子,对于这个将死之人,托尼实在不想在这种时候跟他扯上关系以免老头子生疑。

可惜。。。

“嘿!托尼,好久不见啊!”刚一进门就看到托尼跟一老外坐在一桌的陈致塘阴郁的小眼神中当即多了一丝笑意的挥手打起了招呼来。

“陈致塘,唐人街福记龙头陈庸的儿子。”

面对陈致塘的示好,小声而快速的给身旁的希姆说了下对方背景的托尼脸上也同样多了一丝笑容道“精神啊,小福记。”

相比老谋深算的陈庸,同样在唐人街里长大的托尼对着这位已然全面西化的移二代陈致塘说话办事就随意得多。

比托尼大了一轮的陈致塘在听到对方称自己为‘小福记’时全然没有丝毫的怒色,他喜欢别人叫他小福记以此来显示他福记接班人的权势。当然这样的称呼也只能是他亲近的人才能叫的,一般人只能叫他‘塘哥’或陈总。

“呼呼!”

停在托尼三步之外的陈致塘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面前的空气后一脸嫌弃的用中文道“你朋友好臭啊,我就不过去打招呼了。”

说完刚刚转身欲走的陈致塘又转头看了眼托尼道“这两天你注意点,没事就别往唐人街跑了,你现在可是警察了。”说完也不理托尼是什么反应的陈致塘直接带着身后的小弟走向了旁边的餐桌。

“他跟你说什么了?”听不懂中文的希姆看了眼坐到隔壁桌的陈致塘道。

重新放下菜单的托尼闻言笑着敲了敲桌子道“他也来这吃饭的,这家东西是真不错。”暗自叹息了一声的托尼随意敷衍了希姆一句之后才一脸惋惜的看了眼正在点菜的陈致塘。

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是陈致塘弄不过陈庸这只老狐狸,并已经亲身确认过老狐狸的厉害。托尼还真想提醒提醒这个死到临头的福记太子爷。

铃铃铃!

清脆的电子电音很是突兀的在这间只有七八张桌子的破旧川菜馆里响了起来,在85年能发出这种电音铃声的只有砖头大小的摩托罗拉8900,也就是俗称大哥大的第一代手机。

虽然这种83年就面世了的手机在85年的纽约以算不上什么新奇产品,但售价高达三千美元的价格也不是一般所能用得起的,至少跟这间生意差的只有三桌客人的破旧小餐馆不搭。

“喂。。。知道了。”

接过手下的电话只说了一句知道了就直接挂断了的陈致塘转头看了眼身后的托尼与另一桌穿着西服正在跟筷子搏斗的老外后,随即对他的手下吩咐道“烟鬼的场子出事了,你们过去看看。”

听到陈致塘的吩咐,四名贴身跟着他的小弟随即到了声‘是’之后就陆陆续续的转身离开了餐馆。

铃铃铃!

看到陈致塘的小弟离开,再次听到电话铃声的托尼下意识的把手放到腰间的枪把上。

看了眼桌上的电话确认不是自己手机铃声的陈致塘也有些好奇的把头转向了隔壁桌白领打扮的法国佬。

有着一个典型的法国大鼻子的白领年轻一边用手中的餐巾擦了擦手上跟筷子搏斗后的油渍一边从身旁的黑色公事箱中取出了他的大哥大道“汤尼,是,我知道了,那一会见。”

在看到陈致塘的小弟离开后本来还有点紧张的托尼在听到隔壁桌的那个大鼻子土老帽的说话声后又渐渐的放松了下来。

自觉有些敏感的托尼苦笑着摇了摇头看向身旁察觉到自己异样的希姆笑了笑道“看来我们已经落伍了。”

同样没有手机的希姆闻言也苦笑着点了点头道“确实很方便,可惜就是太贵了。”三千块看似不过他们这种小警员三个月的工资(扣除税和保险),可做为典型月光族的美国工薪阶层,希姆可没有存钱的习惯。

正当托尼认为这个有些憨憨的大鼻子不可能是杀手的时候,刚刚结完帐拿着几个硬币放进西裤口袋中向外走去的大鼻子在路过陈致塘的身旁时,突然掏出了一把蝴蝶刀飞速地从他脖子上抹过。

隐秘而快速的结束了刺杀动作的大鼻子就这么从从容容的走出李记川菜馆,而坐在稍远处另一张餐桌前聊天托尼跟希姆还全然不知道陈致塘就在他们的面前被人给抹了脖子。

直到。。。

“吗的,中了。”

意识到自己中招了的陈致塘双手捂着被开了个大口子的脖子发出了‘嘶嘶’的求救声,血液快速从体内流失的他直接从椅子上栽到了地板上。

“法克,刚才那个家伙!你看着他,我去追那个家伙。”看着被鲜血侵透了全身衣衫倒在地上的陈致塘,从腰间抽出手枪的希姆对着身旁的托尼暴呵一声道。

“别追,那是顶级杀手。先去看看地上的这个家伙。”不想希姆跑出去送死的托尼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的手臂道。

顶级杀手这个四个字的威慑力确实镇住了希姆,不在打算去追凶手的希姆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的搭档道“你认识那个杀手?”好吧,即便希姆在傻也知道托尼不可能认识那个杀手,但托尼话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惑。

走到陈致塘身旁蹲下的托尼一边用餐巾堵着他那被割断的大动脉,一边让餐馆老板拨打911。

做着无用工的托尼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陈致塘吐完最后一口气变成尸体之后才慢慢的起身来向身旁的希姆低声解释道“在我当警察之前一个道上的朋友就曾给了我一个忠告:三流的杀手爱用长枪,一流的杀手才用手枪,能用刀的都是最顶尖的杀手。遇上的这样的人,如果你不想成为电影里一露面就领便当的龙套,那你就最好离得远远的。”

想到那个头上染着一撮红毛的好友,拿起桌上的餐布随意擦了擦手上的鲜血的托尼突然笑了。汤尼,还真是一个普通到烂大街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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