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在连番的电话轰炸下,林余艰难的从床上爬起。
昨天晚上林余睡的很晚,满脑子都是那惊鸿一瞥。
当然。
困扰林余的不是那如同奶冻般饱满的弧度与颜色,也不是它随着呼吸而轻轻颤动的奇妙质感。
主要还是那块藏在隐私部位的淤青。
不对!
不是主要!
是全部!
林余有些纳闷。
能在那种地方留下淤青,百分之百是和桃夭夭坦诚相见之人才能做到。
除了这个再无其他可能。
这么说来。。。
桃夭夭有男朋友了?
还是她有女朋友了?
话说回来她们玩的挺花啊?
也不知道是桃夭夭喜欢这样,还是她的伴侣喜欢这样。。。
算了,她们怎么样跟自已有什么关系?
林余抬手重重的搓了搓脸,提起些精神。
这种事情必定是你情我愿的。
桃夭夭她又不傻,如果她不喜欢做这样的事情,她又不是没长腿,早就跑了。
自已完全没必要在这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桃夭夭家境那么好,难不成她还能是被人胁迫的不成?
想明白这一点后,林余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林余侧过身子,准备穿鞋洗漱去往赛场。
侧坐在床边,林余低头看着地板。
看到自已的拖鞋后,林余向外挪了挪屁股,伸出脚去勾酒店的一次性拖鞋。
林余的脚往前伸了下,莫名的停住。
短暂的悬停几秒后,林余的脚又缓缓收了回来。
眨巴两下眼睛,林余的眉头逐渐皱紧。
想到那个可能后,林余忍不住深深的倒吸了口凉气。
自已凭什么这么笃定桃夭夭的家境很好?
万一她是被人包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