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媛因为精神病,被公安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江小叔和徐冬秀哪肯花这个冤枉钱,当天就接回家关了起来,还四处托人说亲,打算再赚一回彩礼。
这回说的是山村里的老光棍,家里还有两个光棍兄弟,都四十岁往上了,出了一万块彩礼,江小叔挺满意,说好明天来接人,酒席也不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结果江思媛就逃了,一万块彩礼也黄了。
“连个人都看不好,你白吃几十年米了?”江父恨铁不成钢地踢了脚,江小叔摔倒在地上,哀求道:“吃中饭的时候还在,肯定没跑远,哥,咱们去找吧。”
江父虽然生气,还是一起去找人了,陆尘懒得管闲事,回了城。
凌晨一点,陆尘扛着山一样的行李,身后跟着金闪闪,离开了福城。
半小时后,他坐在一辆装满了鸡的卡车上,卡车司机是兄弟俩,去沪城送鸡的,陆尘只能和金闪闪一起,坐在卡车后面。
和一群鸡大眼瞪小眼。
气味十分销魂。
好在有金闪闪在,那些鸡不敢靠近,给他俩腾出了一小块空地,除了气味外,其实还是蛮舒服的。
而且一分钱不用花,陆尘十分满意。
十个小时后,到了沪城,陆尘从车上跳了下来,头上还顶了几片鸡毛。
金闪闪得意地飞了下来,还用的是一苇渡江的高级身法,平稳落地,乖乖站在陆尘身边,鸡场老板火热地盯着金闪闪,他养鸡几十年,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漂亮的鸡。
“后生仔,这只鸡你出个价,我买!”老板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金闪闪。
他想买来当种鸡。
“不卖!”
陆尘冷声拒绝,金闪闪是媳妇和豆豆的宝贝,不能卖。
“我出五百块!”
“五千都不卖!”
陆尘冷冷地看了眼,和司机兄弟告辞,领着金闪闪走了,身后是一脸遗憾的老板,多好的鸡啊!
江寒烟一觉睡到了十点,昨晚看电视到了后半夜,大城市的台多,节目也多,她一不小心看到半夜三更了。
伸了个懒腰,江寒烟起床洗漱,陆尘也不知道到哪了?
洗漱完了后,她给陆尘打了传呼,但许久都没回过来,直到快十二点时,电话才响,是陆尘打来的,“刚刚在车上,一会儿就到。”
“我去做饭,咱家是四楼,门口贴着福字。”江寒烟一下子来了精神。
“嗯。”
陆尘唇角上扬,他喜欢听江寒烟说咱家。
王大妈和一群老伙伴们在楼下唠嗑,远远看到一座小山,缓慢前进着,再走近一些,看到了一只亮闪闪的公鸡,又高又大,羽毛也漂亮,在阳光下闪着光。
“这是找谁的?怎么还带着鸡上门?”王大妈疑惑地问。
“乡下亲戚吧,送只鸡很正常。”有人说。
“这鸡吃了怪可惜的,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鸡呢。”
“再漂亮也是鸡,不吃了难道还当宠物养起来?”王大妈呛了句。
其他人都深以为然,他们都经历过饥荒,在他们眼里,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是食物,饿急眼了连虫子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