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砍数十刀,才将野鹿脑袋彻底砍了下来,陈星宇回到车上,方向盘一转,驶向刚才路过看了一眼的荒凉别墅。
在门外按了会喇叭,又等了会,没什么动静,才敢下车握着军刀小心的靠过去。
这里果然只是一处荒宅,大概是没卖出去,物业也没来打理,毕竟天天维护着这么大一片地方,成本是很高的,没有业主要看房,他们才不会管。
房子只是简装修,没有摆家私,陈星宇在院子里清理出一小片空地,用来拆解了野鹿,拆了木门,在客厅里生起一堆火准备烤鹿肉吃。
香喷喷的鹿肉让他有点怀疑以前吃的鹿肉的真假,闻着完全不是一个味;但闻着虽香,口感却实在是差,跟嚼木块似的,又柴又硬,只一小口嚼的腮帮子生疼也咽不下去。
每个部位都割下一小块,烤熟了各尝一口,最后发现只有脸上的肉嫩一点。
好在野鹿够大,仅是脑袋上的肉也够他吃饱了,身子他打算留着以后有条件了炖着吃,或者找到其他幸存者用来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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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别的地方还没什么感觉,待剥鹿头上的皮的时候,就有些难受了,他总觉得野鹿在死不瞑目的瞪着自己,把鹿眼睛先挑出来扔到一边,才敢继续剥。
鹿头上的肉好吃,却不好割下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肉清理下来,只剩个鹿头骨时,鹿脑也跟着掉了出来。
他没有这种重口味,并不打算吃,军刀一挑就要扔到一边去,被军刀挑起的鹿脑却像水一样化开,露出中间一块晶莹的白色物体还保持原样。
那东西有点像椰子肉,晶莹剔透还挺有弹性,个头也不大,连他拳头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味道却很香,凑的近些,香气更加浓烈的迎面扑来。
从来不吃奇怪东西的陈星宇,竟鬼使神差的将那东西放到嘴边舔了舔,甜的,试着咬了一小口,入口软滑香甜,等了一会,并没有不适感,才放心的一口吞下。
那东西入喉,一股清凉冲向四肢,接着他就像喝多了似的有点轻飘飘,晕呼呼的,打了一个饱嗝,不可抗拒的困倦感袭来,陈星宇倒了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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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宇是学物理的,本身更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他用尽所学也无法解释自己现在的情况。
“不是说只有颜色艳丽的食物才有毒吗?我是不是毒入骨髓,出现临死前的幻觉了?”
醒来的陈星宇有点惊恐,他原本是高度近视眼,醒来后带着眼镜有些头晕,摘掉眼镜倒是不晕了,眼前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甚至能在黑夜中看清大厅外面院子里的一棵小草;低头看看腕表,时针指向2,掏出通讯器:2:05。
“半夜两点?”再一看日期,他这一觉竟睡了一天一夜。
起身朝院子走去,他只觉得浑身轻盈,神清气爽,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
学着电视里看的仙侠剧,对着远处一掌推了出去,什么都没发生。
又试了几招暂时能想起来的招式,对着草、对着栏杆、对着门全都试了一遍,突然自己都觉得好笑。
看了一眼被自己肢解了的鹿肉,心里默念:过来过来。
结果是他自己都尴尬的头皮发麻,早就过了中二的年纪,竟然还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
烤了鹿头上剥下来的肉,准备路上吃,剩下的装上车,他决定等天亮还是按原计划去县城看一眼。
直到搬鹿腿时,才真觉出一点不一样,偌大的鹿腿,之前他是半拖半拽着勉强才能挪的动,此时轻轻一提就提起来了。
一只鹿腿少说也有个百来斤,他却没感觉到什么重量,一手一只鹿腿拎着,轻松扔上皮卡车后斗。
陈星宇美滋滋的开着车往县城,平时一板一眼的理科脑子,好像开了窍,心里已经幻想着自己成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左拥右抱、妻妾成群、万众瞩目,然后他功成身退,坐在最高峰笑看夕阳,一脸高深莫测,为继承人指点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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