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
后面功夫熊猫就与陈诚没有太多关系了。
或者有人会说,熊猫各种人物形象不是陈诚画的吗,陈诚不应该有功夫熊猫的版权吗?
事实上。
影视版权没有这麽简单。
这就像一部片子的编剧一样。
剧本是编剧写的。
但剧本的版权并不属于编剧,而是属于制片方。
因为制片方花钱购买了剧本。
同样。
这也包括陈诚之前搞出来的功夫熊猫形象。
当时的派拉蒙已经向陈诚支付了一笔功夫熊猫形象费用。
要是版权还在陈诚手里,那估计没有哪个制片公司愿意再去开发动漫。
说到底。
这就是因为一部影视剧包括一部动漫作品投资非常非常的大。
你光有一个创意,不可能这个版权还是你的。
正如功夫熊猫一样。
别看这部动漫作品看起来简单,好像只要画画图,做做特效。
但其实。
他比之一系列的好莱坞大片,都要花费巨大。
功夫熊猫1的制作费用大概在1。2亿美元。
功夫熊猫2。
刚才陈诚问了一下,马克回道,功夫熊猫2的制作费用在1。5亿美元。
换算成人民币的话,那就是10亿人民币。
哪怕就是陈诚之前赚了8亿,这会儿也不够投资一部功夫熊猫。
要想拥有版权,有两个办法。
一个是像罗林一样,写出一部畅销全世界的哈利波特。
那麽,哈利波特的版权就属于你。
未来开发出来的一系列有关哈利波特的作品,影视,作者都有分成。
或者,作者也可以将这一些版权一次性卖给对方。
另一个。
那就是成为该作品的制片方。
陈诚对于动漫一向很感兴趣。
动漫电影不说在国内未来将有很大的市场。
放在国际,动漫电影一直也都是热门类型。
想了想,陈诚问道:「马克,你们圈子里,有没有你看起来比较有前景的动漫制作,需要投资。」
陈诚之前给动漫电影算了一笔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