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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我要赛诗(第1页)

郑龙吃得头昏眼花之后,也就根本顾不得那许多的人和事,一个人躺在椅子上直喘气…

而台上刘光光已经发言完毕,王刚上台发言。王刚的发言比刘光光要简洁许多,兴许是怕大家的菜凉了,王刚只是匆匆讲了几句就下台了,官腔比刘光光要少打很多,这让郑龙对其好感甚佳。

而在小桌上,众多的文学青年也开始撕开矜持的伪装,在究竟的麻醉下变得放浪形骸起来。尤其是对许多文艺男青年来说,此时更是他们不可多得的撩妹机会。正所谓此时不撩,更待何时!

围在郑龙旁边,顺着史一的方向一一探去,分别坐着八个人,名字分别是廖辰辰,刘宇,张晓晗,龙正欢,李遥策,铁蛋,闲碧琳,司马柠檬。

在郑龙的脑海的记忆之中,只对其中几个人有点印象。

刘宇自不必说了,刚刚才认识的。在郑龙的记忆之中,这家伙以后应该是去当了编剧,后来还混得小有名气,最终获得了京城大学生电影节的最佳编剧奖,从而一举正式踏入编剧圈。而另外几个妹纸,也都颇有印象,比如廖辰辰,后来就去了法国读书,最后在法国用法语写作,居然得了个法国文学的奖项,多年后回到华夏,也是名盛一时。而张晓晗也是个大美女,一张类似王珞丹的脸,只不过眼睛稍小一点,却是别有韵味,显得温文尔雅。她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也是个厉害的文艺女青年,后来应该也是去写剧本去了,成了陆川导演的御用编剧。

而其他人,郑龙就没有什么大印象了。毕竟文学界跟娱乐圈是类似的,成名的终究只是少数,而大多数则是默默无闻地老去,成为一个个穷困潦倒的文艺酸老年。

尤其对于就坐在自己对面的李遥策,郑龙好像模模糊糊有些印象,但却是怎么都想不出来了。

李遥策倒是很大方地站了起来,给大家一一敬酒。在这群文艺青年之中,他算是个异类的存在——长得高高壮壮英勇威猛,看似猛张飞转世,五大三粗的样子让你根本无法想象他码字时的场景。可是,李遥策是这么介绍自己的:

“那个什么…兄弟我在这里先干为敬啊!我叫李遥策,大家可能也在杂志上看过我的作品了,我是个俗人,没有大家这么雅,我写的东西也是比较俗气的,就是那些情啊爱啊啥的,不值一提。不过,今天我实在太开心了,

因为能交到这么多给力的好朋友!来,我跟大家走一个,大家随意,随意啊…”

也许是在文艺青年之中这样大方得体的人确实太少了,酒桌上的众人包括史一也显得比较局促,只好随意应付几声就过了。酒桌又恢复到原先冷清的局面,大家各自闷头吃菜。李遥策也觉得些许无趣,只好落寞地坐了下来…

这时候,郑龙站了起来,把酒杯斟满,然后就碰了李遥策一杯:

“来,兄弟走一个!我叫郑龙,也是杂志社的新人,严格来说,自己的第一篇稿子都还没发表呢,能到今天这样盛大的场合,我也是三生有幸!希望以后都能多多切磋文学!共同进步!”

“好好!这才是好兄弟!”李遥策看到郑龙先干为敬,赶忙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桌上的其它几个女生和男生都看呆了。毕竟他们大多都还是初高中的学生,当然没有经历过社会上的那一套,对于这些劝酒啊什么的完全不懂,也只好继续当个乖宝宝默默地吃菜…

郑龙正在兴奋头上,突然间有一双手拍在自己肩膀上,郑龙一回头,却发现是个不怎么熟悉的脸…

“你是?”

郑龙努力回忆,却怎么也对应不了他的脸。

“你好,我叫刘诚!诚实的诚!”

“哦哦,你好,你也是来参加作者大会的吗?”

刘诚长着一副颇欠揍的脸,看起来虽然也是初中生的样子,但其气焰嚣张的程度,却是和社会上的小流氓没有本质区别。刘诚的头发也是垂得老长,倒是很像那些底下摇滚的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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