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办法,有三个总比没有要强吧?
于是,就答应带我们走了。
到了地方,那是好吃好喝招待,还给我找巫医,用药草给我包扎。
可以说,除了自由和女人,我们要啥给啥。
当然,我们吃得都是断头饭,这一切的享受那都是用命换来的。
我们不用干活儿了,天天就在哪儿享受着。
中间也计算过,在这鬼地方到底有没有可以逃跑的地方。要是能直接逃跑的话,肯定二话不说,直接就跑了。
可惜,屋子里面干干净净,各种的自由。
但是这外面呢,就是一个“囚笼”。
到处都是在监视的黑叔叔们,胆敢踏出去,分分钟就能射死你。
电影里面,我们经常看到这种场景。
要想逃跑的话,只要趁着送饭的来,给他撩翻了之后,然后换上衣服就行了。
可惜,这招行不通啊!
黑叔叔们的穿着实在单薄,就是一个兽皮,即便有布,那也是他们用一种叫作“亚麻”的玩意儿编制的粗糙的东西。
身体的部分,大面积的是暴露在外面的。
我们要是穿上这玩意儿出去,黄种人和黑种人,那是一眼就能区分出来的吧。
所以,逃跑是没戏了,既来之、则安之。
那段时间,可真是讽刺啊!
我居然和我最瞧不上的人,昔日的敌人们凑在了一块儿,然后日夜的相处。
我们以为那些家伙已经忘记我们。
可是,休养了一个半星期,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最后既定的命运!
这些家伙用布把我们三人的眼睛蒙上,然后把我们带走了。
三人心中都很忐忑,因为我们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我们的到底是啥。
等到达了地方之后,把我们的眼睛掀开的之时,眼前出现的一切,绝对能给你吓坏了去。
到处都是武器,后面还有黑叔叔举着长矛,催促我们往里面走。
走进去,里面是震耳欲聋的呼喊声,四周是沸腾激动的人群。
而正中间呢?
哪里有个笼子,里面竟然关押着一只美洲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