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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医学奇才(第2页)

李隽明白他的心思,笑道:“常先生,你言重了。令嫒巾帼不让须眉,能有如此胆识,如此作为,必将成为大宋朝的一代医学大师,应该高兴才对。”

常瑜听得出来李隽是真正的高兴,毫无怪罪之意,方才放心,暗中松口气,狠狠瞪了一眼常凤瑛。

不要说常瑜担心,就是廖胜功都为常瑜担足了心事,也是李隽,要是换一个人的话,百分之九十九会把常凤瑛当作有不良企图的刺客之类,李隽如此处置,廖胜功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常凤瑛根本就不知道她惹的祸有多大,很是不服气,道:“爹,你怎么老瞪我?人家也没做什么事啊?不就出来遛遛嘛,犯得着生那么大的气。”很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一副气鼓鼓的模样。

“你还不服气?当心我抽你。”常瑜在心里如是想,就是不敢说出来。

李隽拍拍他的手,是要他不要生气,笑道:“常小姐,我猜猜,你是把这个装置上的管子做小点,加压的部分去掉,就可以正常输血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猪僵死的问题呢?能说说吗?”

猪僵死是因为输入的血型不对,血液凝结,堵塞血管所致,这点李隽完全想象得到,一点也不惊奇,让李隽感兴趣的是常凤瑛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要是放到现代社会来,根本就不是问题。对于现代医学来说,验证血型是小菜一碟,一点也没有难处。

可这是在古代,在南宋,常凤瑛还是在没有任何人指点的情况下进行摸索,她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实在是难能可贵,不要说是李隽好奇,换作任何一个现代人都会对这个问题大感兴趣,会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个问题是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不能不弄个明白。

一提到自己的得意事,常凤瑛马上就来精神了,小瑶鼻轻哼一声,气全消了,笑成一支花了,道:“我给你说哦,这办法很简单的,就是把要输血的猪身上刺破,取一点猪血放在一个杯子里。再取要供血猪的血,放一样多进去,不停地摇动,过小半个时辰,要是还没有凝结,就可以用了。要是凝结了的话,就是说这血不能用。”

“这种办法不是简单,而是土!土得掉渣渣!”李隽在心里如此评价,重重一下敲在桌子上,嘴上却是感叹无已道:“真是了不起啊,这你也想得到!黄某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她这种方法与现代医学上验证血型的方法相差不是太多,只不过现代医学要借助玻璃器皿以及一些药物。这些,在当时的条件下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些条件,她能想到这点,实在是很不容易,难能可贵,就是用光所有的词汇来赞誉都不为过。

李隽在常瑜和廖胜功他们眼中是真理的化身,李隽如此感叹,不用想都知道常凤瑛对了。常瑜也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听了李隽的赞叹,原本对爱女的不满一下子消失得干干净净,笑得一张嘴都合不拢了,荣光无限。

廖胜功这个总参谋长无时无刻不在为挽救将士们的生命伤脑筋,兴奋地道:“皇,黄老板,这是个很有前途的办法,我们可以买下来。”他的意思是说要李隽支持常凤瑛的研究,朝廷花银子买下这个技术,用于军队,可以挽救更多将士的生命。

李隽点头赞同,道:“这是个好主意。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常小姐,要是你的研究用于世的话,不仅大宋朝的将士们将因你的研究而起死回生,就是大宋朝的百姓也会受益不浅,无数的生命将因你这一举动而被挽救,这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你说,要多少银子?我买下来。”

如此盛赞,出于李隽之口,比一万篇文学圣手写就的赞歌还要有感染力,常瑜这一刻只觉得血液都沸腾了,为养了这么好一个女儿无比自豪,不住地摸着颏下的胡须,把刚才要抽爱女的想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常凤瑛的小瑶鼻一耸,很是不屑地道:“你们这些人真俗,俗得不得了,俗不可耐!一身铜臭!我研究输血才不想拿来赚钱,是想要是成功了,可以做一件大好事。却给你们这么一说,好象我象你们一样,一身铜臭。”站起身,道:“走了,你们想这个位置,我就让给你们,让你们在这里俗吧。”

她居然指责李隽俗不说,还是一身铜臭,那可是冒犯天颜,天大之罪,常瑜的兴奋一下子全消了,喝道:“瑛儿,不得无礼。”

“不要银子最好,能省了就省了。”正为没银子发愁的李隽听了她的话,好象听到福音似的,高兴得很,道:“常小姐说得对哦,我们是俗了,俗了。把这么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善事和银子扯上关系,是俗不可耐了。常小姐,要是朝廷要你这技术,你会给吗?”

常凤瑛沉思了一下,道:“给,当然给。不过,也不能这么给,要皇上答应我的条件才给。”很是不满地道:“人们都是说皇上英明,我看不见得。皇上打仗治国是挺不错,可是在处理医学这事上很失误。”

她这是当着和尚骂秃驴,当面数落李隽的过失,其罪过之大比起适才之罪就大得多了,常瑜猛地一下子站起来,右手举得老向,要不是李隽手快一下拉住他,肯定是打在常凤瑛的粉脸上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李隽的表现真的是可圈可点,英明神武之极,就没有人能指出他的过失,她这是当面指责李隽的第一人,不仅廖胜功傻了,就是李隽都很是意外,惊奇地问道:“皇上有什么失误?”

“我不怕,就给你说。就算你要告到官府去,我也是这么说。”常凤瑛很是固执地道:“皇上也没想想,现在人手不足,完全可以用其他办法,我们女人也可以派上用场啊。别的不说,我敢说,我们女人在照顾伤兵方面比男人强,那些男人粗手粗脚的,哪里会照顾人,折腾人还差不多,活的还给他们折腾死了。”

常瑜恨得牙痒痒的,要是李隽死死拽着他,他肯定是扑上去阻止常凤瑛了。

她这想法很大胆,在男权主导的宋代,盛行男主内,女主外,女人是呆在家里,要把女人派去军营,去照顾伤兵,实在是大胆之极,不要说常瑜觉得不可思议,就是一向以善于把握新事物著称的廖胜功也是觉得匪夷所思,难以接受。

“这是个挺不错的主意。现代医院已经证明女护士比男护士更好。”李隽在心里叫好,笑着将常凤瑛一军,问道:“你小小年纪,怎么知道人手不足?华夏地广人众,泱泱之国,人多如恒河之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别乱说话。”

常瑜根本就不知道李隽的想法,还以为李隽见怪了,摇摇晃晃欲倒,差点晕倒了。

常凤瑛嘴一撇,道:“你就给皇上吹法螺吧。我还不知道吗?最开始输血的时候,我请人帮忙,给的工钱低,现在要过去的三倍工钱才能请到人。他们都说现在的事好找了,工钱又高,都赶着做别的事去了。你说,这不是人手不足是什么?”

“真是一颗玲珑心,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知全豹!”李隽在心里如此盛赞常凤瑛兰心惠质,笑着拍拍亡魂大冒的常瑜肩头,对常瑜道:“常瑜,你说这叫什么?”自问自答地给出答案:“这叫有女若男!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笑呵呵地大步而去,留下呆头鹅似的常瑜傻傻地站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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