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我道:“这件事你别管了,我心里已经有打算了。”
“别介,算我一个呗,这种人渣我恨不能亲手毙了他。”
“得了吧,你以为杀人是好玩的事情,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道。
“我觉得没什么难的,只要能走出第一步后面就都不是问题,你就是这样的对吗?”
“老王,我可不是和你开玩笑,杀人甭管你选择的对象是好人或是坏人,只要你的手沾染了人血,性格、思想就会发生变化。”
“是吗?可我没觉得你有什么变化?”
“当然有变化,只是你看不出来而已。”
“别和我说那个虚头巴脑的,但凡是性格或是行为上的变化,都是能描述出来的,你说给我听听,到底是怎样的变化?”
“这么和你说吧,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很害怕、很惆怅,有点风吹草动我就觉得是那人的鬼魂来报复我了,但是当我杀第二个人的时候思想上就没有波动了,甚至……”我顿了顿才继续道:“甚至有一点点的激动,兄弟,杀人多了会成为一种习惯,就像你每天都要重复做的一件事,到时候不做就会心神不宁。”
“你的意思是杀人会上瘾?”
“没错,杀人绝对是会上瘾的,我不敢说我已经上瘾了,但至少现在我不会感觉到畏惧。”说到这儿我对着他伸出一双手道:“你看我的手掌有没有异样?”
他仔细看了起来,凑得越来越近,我突然大嗓门喊了一句:“你有没有看到手掌的皮肤和手背的皮肤不一样?”说罢我将一双手贴在他眼睛上。
王殿臣猝不及防被我吓的一声惊叫,跌坐在床上。
看他这副德行我哈哈大笑道:“就你还想杀人,估计你杀老鼠都够呛。”
“你、你也是太缺德,人吓人吓死人你明白吗?”王殿臣皱着眉头道。
“别把杀人当游戏,你天生就不是当凶手的料。”说罢我取过削水果的水果刀,在手掌上切了一个口子,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他道:“你是不是疯了?”
我冷笑一声取了一块纱布裹在手上道:“你见血都够呛,就别想着杀人的事情了。”
说罢我将水果刀装进了口袋里道:“把那人家住的地址给我。”
“边哥,如果不带我去,你怎么开门?”
“三楼我都能爬上来,他一栋别墅能挡住我?”我笑道。
“好吧,算你狠。”之后王殿臣颇为无奈的将地址写在一张纸条上交给我。
我没有犹豫出了宾馆。
说实话,此时的我从心底里而言,对于杀人没有多少畏惧的感觉,说渴望二字肯定是有点过了,但我确实从内心里有点期待。
我也不知道就见是期待看见鲜血从人体内喷射而出的刺激感,还是沾染了献血之后可以碰触上门阴身体的温馨感觉,总之我确实很期待。
为了这次杀人我去店里买了一个包,又买了一套新衣服装进包里,走过芝宝打火机专卖柜台时我又买了一罐煤油,准备杀人之后烧了作案时穿着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