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后,从教学楼里出来,龙梅子还有点担心经超会像以往那样跟踪她。但事实上并没有,经超只是目送她走远。
离开学校,龙梅子就去了派出所,她必须要搞清楚经超为什么会被放出来。
到了派出所,龙梅子找到了那天的办案民警,经过询问,得知是因为事实不足经超才被放的。
这样的理由显然让龙梅子无法信服,龙梅子提到了餐厅里的监控录像,但民警就像失忆了一样,说根本没有什么录像,然后就以有事为由走了。
“经超被放了,派出所的人说他们根本就没有看过餐厅的录像,这不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吗,我都快被气死了!”龙梅子给熊起打电话抱怨道。
“其实这一点都不令人奇怪。公安厅长能让自己的儿子去承担法律责任吗?别说经超抢手机的初衷本身就不是抢劫,就算是,经书纬也会想办法帮他儿子洗白的。”熊起语气平静道,因为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
“看来这个经书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要是个好官,他儿子也不会是这副德性。今天上课经超去了教室,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纠缠我,但是一直对我怒目而视,明显是在向我示威。”
“你最近最好小心一点。经超很有可能会打击报复的。”
“他敢!他要是真敢乱来,我不会对他客气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总之你还是小心为上。”
龙梅子没有太把熊起的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想不到经超该用何种手段去报复她。她不犯法,也没有任何黑点,经超能奈她何?除非是直接对她进行身体伤害,但她认为经超没那个胆子。
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龙梅子都没有在学校里见过经超,也没有再接收到经超的骚扰电话和信息,慢慢龙梅子也就把经超忘到了脑后。
合伙干餐厅的事情一直是谭婧在张罗,龙梅子在听消息。
谭婧跟餐厅的老板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敲定了一个价格,签订了转让合同。
之后,谭婧把一半的股份又卖给了龙梅子,两个人正式成为了合伙人。
由于龙梅子要上课,所以在餐厅的一些事情上,都是谭婧在负责,但她只要有时间就会去,想到什么也会随时给谭婧打电话。她对待餐厅的态度就像是对待刚出生的婴儿,充满了新奇。
这一天,龙梅子和谭婧在餐厅见了面,商讨一些餐厅经营上面的事情。
谈完餐厅上的事,谭婧话锋一转,问道:“你和熊起的同居生活怎么样啊?”
龙梅子有些不好意思:“什么叫同居呀,这个词用的不好啊。”
“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是同居是什么?难道你理解的同居和我的理解的同居不一样?还是你们俩已经……”
“没有。真没有。我们俩一直是自己住自己的,至今没有发生任何任何超越正常关系的事情。”
“那你是不是很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