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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论家庭地位(第1页)

看着凤歌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再看向小千幻,所有人的面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鬼才信你!

当他们傻吗?

这模样,这尊贵的气质,放羊的孩子?

她怎么不直接说流浪的乞儿。

“对了,我想起来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温城主帮我找人。”看向温衡,凤歌说道。

“三少爷请说,温某一定竭尽全力帮你去找。”温航说道。

闻言,凤歌直接拿出了一张画像。

上面画着一条没尾巴的狗和一个少年。

只是奇葩的是,这条狗的画像,几乎占据了整张纸四分之三的面积,而那少年的画像,只是角落里的一个小框框,再加上凤歌是个灵魂画手,以至于眼睛鼻子都看不清楚。

目光落在那张画像上,再想到凤歌之前说的弟弟,小千幻忍不住为那位传说中的弟弟默哀三秒。

很明显,这弟弟的地位,还没有那条没尾巴的狗高。

“这条狗是黄色的,有这么高,喜欢鸡腿和美女,你们可以试着诱惑一下。

至于这个少年,嗯~,还是先找狗吧!”看着自家老弟的画像两秒,凤歌说道。

小千幻摇了摇头,弟弟好可怜。

在这种家庭待遇之下,到底是怎么长大的。

“是,我这就派人去找。”从凤歌手中将画像接下来,温航说道,额头滑下大大的一滴冷汗,不得不说,这狗还真特别。

“我怎么不记得,小云养过狗?”看着凤歌画像上的狗,凤月问道,对于凤云的身份还是持怀疑态度。

“救命恩狗,可以吗?”看着凤月,凤歌说道,眸中泛起点点寒光,凤云的仇人,是整个凤家,而她凤歌的仇人,却是眼前这两个白痴女人。

好想把她们直接砍死,有没有。

对上那一双宛若寒潭的眸子,凤月只觉得整个人好似坠入了冰窖一般,忍不住退后两步。

“小云刚刚回来,估计也累了,还是快去休息一下吧!”看着凤歌,凤月说道,声音忍不住有些颤抖。

凤歌一声轻哼,“走”说着,便走出城主府主殿,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夙夜懒懒一笑,光芒一闪,已然消失在凤月等人的面前。

眼看着凤歌和夙夜都走了,小千幻自然也不敢多待,跟在凤歌的屁股后面追了上去。

“爹,小云,真的失去记忆了吗?”看着凤歌离开的方向,凤月忍不住开口,就在刚才,她从他的眼中,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杀意,和当初她挑断他手筋脚筋时的目光,很像!

凤源没有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宽敞舒适的房间中,凤歌已然坐在一张巨大的桌子旁,胡吃海喝,挥洒汗水。

看着凤歌吃的那么津津有味的模样,小千幻试着尝了一口,下一瞬,却是忍不住又吐了出来。

“人族的食物,就是难吃。”小千幻说道,漂亮的小脸皱成一团。

“难吃你别吃,都是我的,我的。”凤歌大言不惭道。

就在这是。

“记得吃双人份。”夙夜悠悠然的一句话,使得凤歌手一顿,一阵恶寒。

抬起头,便看着某人已经往外走去,似乎准备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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