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锻炼的时候,右脚打上了石膏的王四维和楚仙稍微闲聊了一会儿,然后便在心机女友的搀扶下拄着双拐离开了运动场。
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他只是大脚趾骨裂,但没有一两个礼拜应该拆不了石膏。上等人和下等人唯有在生与死这一点上是平等的,只不过像王四维这种有钱有势的人自然可以通过财势让自己更快恢复健康。
赌石一条街的老板们大概还没有将楚仙昨天特地展露的“神迹”透露给王家,今天王四维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那件事。
而楚仙也并不着急。反正他只是随手把王四维扯过来当挡箭牌罢了,在这“基本功能”之上,不管他的计算实现了多少都是赚的。
阴谋这种东西主要是给实力不济的人弥补劣势用的,但楚仙这个“圣人”却当真拥有令人既敬且畏的“神仙手段”,所以他只需要布置一些光明正大的阳谋就足够了。
王四维就算只是中人之姿,也不可能随便得罪和他没有利益冲突的奇人异士。而楚仙也不会特地扮成猪的模样和纨绔子弟发生冲突,然后再突然现出本体把老虎吃掉。
对于两个没有利益冲突,并且有心与对方结交的聪明人来说,他们相处的过程必定是和谐的、融洽的。总是眼镜反光的楚仙虽然从外表上看稍微有点高冷,但实际上却是一个相当随和的人;而王四维这个社会精英和人打交道的时候,更是能够让人产生如沐春风的愉悦感觉。
倘若与王四维打交道的人得知了他的深厚背景,那多半是会感慨万千,甚至生出“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这种事情楚仙就做不来,他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有效果,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不管是假装还是发自真心,他自己却是做不来的。也只有王四维这样的家世才会从小教授孩子“帝王学”之类的知识,那些普通的暴发户不会想着教育接班人放下身段“诚恳谦和”地与人交往,他们不放任子女胡作非为就已经算是心里有谱的了。
“……楚仙,今天下午两点的球赛别忘了啊!”
“放心,我记着呢。”
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楚仙班级里的班长特地了他一声,然后才点点头吃午饭去了,而楚仙的三个“前”室友也告诉楚仙他们会去现场观看。
与同学们“分道扬镳”之后,明明是御姐相貌却偏偏像小女孩一样好奇的喀秋莎立即凑到了楚仙的身边,稍微有些意外地问道:
“你竟然还会参加球赛?是足球还是篮球?”
“我每天早上都锻炼身体,那参加球赛也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吧?
当年我也曾是一名足球小将,在小学的时候就参加校队打过市内比赛,还被足球学校的教练看好。只不过我家还是以学习为重的,所以足球篮球排球之类的运动我都只当作娱乐随便玩玩。
今天下午是我们学校一学期一度的传统杯赛,我们哲学院的对手是统计学院的弱鸟。不过我们学校没有体育院系,各个院队基本都是半斤八两,校队在大学生联赛里也是弱鸟。”
面对喀秋莎诧异的表情,楚仙很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并没有因为她的看轻而感到愤怒。不过他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眼镜男竟然在体育运动方面也有能够拿出来吹嘘的资本,这还真是大大出乎了喀秋莎的意料。
唔……等等!仔细回想一下,她偷偷摸摸地跟踪楚仙回家的那一天晚上,楚仙也是先出脚踹倒了“莫欺少年穷”的那位,然后才开口说话来着!看来他的确不是“文胜质则史”的柔弱书生,只不过他是穿上衣服反倒显瘦的类型,而且他那副总是诡异地反射着光芒的平光眼镜也非常具有欺骗性。
“这是你们哲学院的球衣?
哼……竟然是意呆利那家伙!我倒是忘了,意呆利倒也在你们这里收获了不少信仰呢!”
午饭之后,喀秋莎看着楚仙球衣上那熟悉的绿白红三色队徽,说话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流露出了酸溜溜的味道。看来除了文化产业,体育运动也可以为女神们培养信仰,那么综合国力不强的巴西、阿根廷等国的女神应该过得也很滋润,毕竟她们可是在全世界都拥有一批忠实信徒。
“你也用不着羡慕嫉妒恨,毕竟意呆利的足球也快不行了。
只可惜足球的这部分信仰已经完全与你无关了。据说苏维埃队过去还是很强的呢?至少比我们这从来没有雄起过的华夏队要强得多。”
“不是很强,是超强啊!我们红色巨熊在体育运动方面一直是震惊世界的!
就算我们在运动场上一直被算计,也曾经拿到过许多世界比赛的金牌和冠军哦!”
一提到自己得意的地方,周身一直充盈着一种“过气”了的萎靡感的喀秋莎难得地挺起了高耸的胸膛,脸上重新放射出犹如回光返照一般的光芒。
她现在能够得意的也只有这些历史了,不过就像苏维埃解体之后那些不得不典当军功章和奥运金牌的“人民功臣”一样,连生存都很成问题的她,终有一天连曾经的荣誉也会尽数失去。
荣誉毕竟不能当饭吃!
“呜……为、为什么你要用那种充满怜悯的目光看着我啊!
好歹我们苏维埃也曾经辉煌过!
我可是知道的哟!你们华夏只擅长人少的体育运动!人数越多你们就越完蛋!而且你们的女人都比男人强得多!”
因为被楚仙的眼镜反光狠狠地刺入了至今仍未愈合的巨大伤口,喀秋莎疼得涨红了脸,几乎马上就要流下眼泪来了。但她却仍然露出了犹如受伤猛兽一样恶狠狠的目光,倔强地跳着脚反击楚仙,只是楚仙却如同圣人般宽宏大量地原谅了她的口不择言。
——对于已经躺进了坟墓里的家伙,华夏人一贯都是无比大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