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好了,就不用去打点滴了。你上班去吧,我这边不需要你担心。”昨天下午回来睡了一觉以后,烧也退了,晚上的胃口也好,甚至于还喝了一罐啤酒,再经过一晚的休息,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康复了。
本来感冒他从来就没有当做是生病,这次去医院挂了点滴已经算是破天荒了。
不过,他内心还是觉得暖暖的,这种小事,没有想到宁淑华还记在心里,突然间觉得有人这么的关心自己,感觉还是很美好的。
“雨哥,医生说了,你这是病毒性感冒,必须打点滴消除炎症,这样吧,我过来接你去医院……”宁淑华说完,立即就挂断了电话,根本就没有给他反驳的机会。
她担心万雨航一反驳,她就得无条件的投降,要知道,她在万雨航的面前总是感觉自己卑微的像一粒尘埃,而他像天边的太阳,在太阳的光芒中,尘埃越发的显得渺小。
“嘟嘟嘟”声音传来,万雨航无奈的一笑,“这丫头也太固执了,难道就不怕丢了工作吗?”
从凌大到万雨航住的小区,车程不到半个小时,万雨航不知道她打电话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出来了,所以也不睡了,起床梳洗。
然后换衣服。
打开衣柜,随手就拿起一件豹纹的黑色背心,可是刚刚套在身上,又觉得有些不妥。
他平日里穿的比较随意,都是体恤衫配牛仔裤,有时候太热了,就穿一件背心。不过,因为他身上有很多的伤痕,穿背心的时候,会有一部分的伤痕裸露在外面,看起来有些吓人。
但是他经常出入的是夜场,酒吧,桌球室这种地方,身上的疤痕让他显得更加霸气威武,浑身充满男子气概,使得那些女孩子像飞蛾扑火一样纷纷的靠过来。
现在他要和宁淑华去的医院,而她又是那么一个斯文秀气的女孩子,他要是一身匪气跟在她的身边岂不是毁了她乖乖女的形象?
万雨航立即将背心脱下来,目光仔细的扫过衣柜,最后拿起一件白底灰色条纹的短袖衬衣,一条米色的直筒裤。
幸亏前一段时间为了接送孟月方便,他特意买了几套正事一点的衣服,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早餐就热了一杯牛奶,吃了几片面包,应付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分钟了。于是他就下楼,去小区门口等着。
夏季虽然炎热,但是早晨起来还是凉风习习的。
万雨航站在小区的门口,看见晨雾中川流不息的车流,心情居然出奇的好,他突然间有一种想吹口哨的念头。不过,吹口哨这种事情,他只会在夜场里百无聊赖的时候才做的。
小区的右边有一个私人开的小超市,万雨航突然间想起,宁淑华这么早过来,一定没有吃早餐。
他来到小超市里,买了一瓶酸奶,一瓶饮料,又在隔壁的早餐店里买了清粥花卷。
刚刚回到小区的门口,身边就停下来了一辆的士,车门打开,宁淑华目光有些畏缩的朝他笑了笑,“雨哥,上车吧。”
万雨航知道她平日里很节俭的,几乎不坐计程车,都是搭公车的,可是她竟然坐计程车过来了。
看见万雨航坐了进来,宁淑华这才松了一口气,“雨哥,你不会怪我多事吧?”看见他的脸色还不错,她才敢试探性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