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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尤丽丝公主(第1页)

在二十九村里的军队抵达上今县的次日,和言家的商队于傍晚抵达厄古斯堡。8┡Δ』ΩΩ1┡中Δ文网

厄古斯是一个都古人的小王国,位于二十九村里的西南方向。厄古斯堡是王国的都,从这里出到二十九村里,单骑只要走两天就到了。

麦尔已经买了第二辆马车,并把这辆马车交给小叶和小鸟负责,他和琪琪像以前那样负责第一辆马车。他在梁月城进了一批货,是从一个伊良商人那里低价收来的棉花。他准备用这些棉花和都古人换火枪,再与和言家的商队一起把火枪卖了。

都古火枪的进价是很高的,一支要至少要二十贯泰容钱。麦尔两车的棉花,到了厄古斯只能换一两支火枪。和言家的商队由于出货量大,大概可以换十支火枪。

火枪如果没有弹药和刺刀,恐怕还没有烧火棍好使。买了火枪就必须得买弹药,否则火枪就卖不出去。火枪的弹药分为弹丸和火药两部分,一枚弹丸和一份火药为一组。都古火枪对火药和弹丸的质量要求很高,所以一组弹药的价格进价要在2o文泰容钱以上。

和言锐知说,一支火枪至少得配上二十组弹药才能卖出去。不过比起火枪而言,这些钱不过是零头而已。

但如果换一个思路去想,一组弹药要2o文泰容钱,这意味着使用这支火枪的人只要动一下手指,2o文泰容钱就没了。如果换做是一支5o人的火枪小队,只是一轮齐射,1贯泰容钱就没了。

想到这里,麦尔不禁一阵肉疼。以前格瑞和他说过,爱尔特人的亲卫骑兵是最贵的兵种,但却不是最烧钱的兵种。最烧钱的兵种是都古人的火枪兵,其次是伊利比人的火枪兵,然后是明集人的火枪兵,再然后才能轮到爱尔特亲卫骑兵和安威克重甲弓骑兵。

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装备有一套附魔的全身板甲,一匹爱尔特战马,一套战马防具,一支长达六米的重骑枪,骑兵盾,以及随身携带的近身武器,如长剑,军用锄,流星锤等等。

爱尔特人的附魔全身板甲一套至少要3oo贯泰容钱,一匹爱尔特战马最便宜也要6o贯泰容钱,战马的防具一套至少要3o贯泰容钱,特制的重骑枪至少要8o贯泰容钱,近战武器用的也是上品,价值在1o贯到4o贯泰容钱之间。

也就是说,武装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最少要花48o贯泰容钱。因此爱尔特亲卫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最贵兵种”,在单兵装备的价值上,任何兵种都无法与之匹敌。当然了,如此烧钱的兵种,战斗力也不俗。爱尔特亲卫骑兵是爱尔特国王的御用部队,一共只有三百余骑。骑兵的装备由国王提供,从始至终属于国王。一旦有骑兵负伤致残或者战死,装备就会被收回。国王会亲自在普通的骑兵部队中挑选士兵,补充到亲卫骑兵队中。

由于装备可以循环利用,损坏率也不是很高,所以爱尔特亲卫骑兵算不上烧钱。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周薪大概在2oo文泰容钱左右,供吃供住,国王只需要按时支付粮饷就可以了。

反观都古火枪兵,其周薪只有4o文泰容钱左右。但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周至少要消耗2o组弹药进行训练,在非战时状态下,平均每人每年要打坏一支火枪,战时火枪的损坏率更高,维修或更换火枪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年除了粮饷之外,仅在装备和训练上就要花费几十贯泰容钱,这还是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就算是拥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都古火枪兵的年消耗仍然不是个小数字。

伊利比人的火枪和弹药都比都古产的便宜,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明集产的火枪是三种火枪中最廉价的,也是性能最差的,但即便如此,一名明集火枪兵的年消耗依旧比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年消耗要高。

养兵对于麦尔来说还是件非常遥远的事情,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的。现在他需要关心的不是养一名都古火枪兵需要多少钱,而是该把都古火枪卖给谁。

其实都古人、伊利比人和明集人的火枪产业,都牢牢控制在这三个种族的统治阶层手中,很少对外售卖。因为火枪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如果大批量的流到敌人手里,很可能对己方造成危害。

至于弹药,三个可以制造火枪的种族并没有对其进行管控,还会通过官方渠道售卖,并以此牟利。同时他们也不禁止外人来他们这里维修甚至翻新他们的火枪,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有大宗军火流入周边势力手中就可以了,零零散散存在于市面上的火枪并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现在市面上售卖的火枪,一部分是武器商人们通过官方渠道购买的,和言家这次就是要从厄古斯的国王手里用染色陶罐换取火枪。另一部分是某些为了赚取灰色收入的人,用各种办法将军队中报废的火枪弄到手里,修好翻新之后,再背着官方卖给武器商人们的,在性能和使用寿命上都不如原装货。还有一部分则是士兵们在战场上缴获回来,为了赚外快转手卖给武器商人的。

由于火枪的售价较高,一般人是买不起的。购买火枪的人,要么是喜欢新奇事物的富家子弟,他们购买火枪多半是炫耀或者防身用的;要么是化妆成富人或佣兵的不法分子,他们购买火枪是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要么是能养得起火枪兵的领主,他们购买火枪也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还有就是大型的佣兵团,他们购买火枪同样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

和言锐知想把火枪卖到上今县,因为那里已经成了战场。都古火枪的精度较高,就算是几个人的小队也可以在战场上起到一定作用。所以布金人也好,伊良人也好,都有可能购买这批火枪。

由于火枪和弹药不会占多少空间,和言锐知还准备在厄古斯购买粮食,把货运马车都装满,顺路运到上今县去卖。上今县现在是战场,只要是战场,就不愁粮食卖不出去。到时候他们再在上今县购买一批当地特产,拉回梁月城卖,这一次跑商就算是圆满结束了。

即使是手头的都古火枪没有卖出去,和言锐知也不会愁。因为比起染色陶罐来说,都古火枪要好卖的太多,用不了多久就会卖出去的,还不怕被人压价。

由于天色已晚,麦尔与和言志恒决定明天上午再去和厄古斯国王谈生意。厄古斯的国王名叫拉莫吉斯,是一个以慵懒和俊美而闻名的美男子。既然对方是个懒人,麦尔就没指望见到本尊。反正他们是来谈生意的,只要来谈生意的人能拍板,谁来都一样。

次日上午,麦尔与和言志恒来到了国王的城堡。这座以“王冠”命名的城堡没有华丽的外观,墙上布满了射击孔。这里戒备森严,出入都需要特殊许可。城堡的卫兵全都是都古火枪兵,数量过五百。

麦尔向城门口的卫兵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向他展示了随身带着的货物样品。卫兵检查了一下样品,然后才让城门里侧的同伴去给国王报信。没过多久,报信的卫兵就回来了,示意麦尔与和言志恒跟自己走。

麦尔与和言志恒跟着卫兵进了城堡,他们刚走进城门,就被城门内侧的卫兵抢走了样品,两人的身体也被卫兵按在墙上。卫兵们认真搜查了两人身上的每一个可能藏匿武器的地方,然后用黑布蒙住了他们的双眼,让他们拽着一根绳子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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