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
在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爬到上位者最容易的就是拿军功,读书的成绩会被偷取,但打战的本事不会。
只是危险系数一样是最高等级的。
可谓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买卖。
“娘不用担心我,只要给我路费我去报了名投了军就好,以后,每年的中秋我会给娘写信,要是哪年收不到我的信,娘就当我死了。”张丰徳的话说得无波无澜。
好像死亡对他来说就像是早上的一碗稀饭那样简单。
沈红梅感到心头一阵钝痛。
是原主在心疼?还是自己已经融入此身,舍不得他了?
无论是哪一种,这孩子已经注定留不住了。
沈红梅默默颔首,“你已经想好的话,娘留不住你也就不勉强了,你什么时候回家?我给你煮鸡汤喝。”
张丰徳终于绽放出第一个阳光笑容,“再等两天,两天后我就回家。”
事已至此,沈红梅也不多说了,转而说起张煜想在这读书的事情。
张丰徳虽然才十五岁,却已经像是个成熟的大人一样会思考问题,他道:“阿煜是该上学了,但这镇上的学院我不建议,而且我听说上头发了令,村子里不久后就会盖学堂私塾,到时候让阿煜和小花去村里私塾上学就行了。”
“若是长大后想要考取功名就将他们送到城里去读书,在这镇子上读书没多大用处。”
沈红梅听进了这话,“好,我记住了。”
听着这么沉稳地回话,张丰徳略感意外地回头看向沈红梅,目光深沉,“娘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忽然想念起了以前的娘。”
“你这混小子,我对你好倒是不乐意了是吧?”沈红梅立即转换语气,学着印象中的模样大声说道:“那你便就自个儿在这儿待着!来看你是我的错,我就不该来看你!你自己活吧!”
说着直接转身往学院外大步走去。
这一走不是假的,而是直接就走出了大门外。
彻底离开前还叹了口气。
这也算是解决了一件事了。
背着手去之前去过的饭店里坐着点了碗面。
霍云看着她眼熟,“我是不是见过你?”
小二笑了一声,“掌柜的,那天帮咱们取马蜂窝的可不就是这位大婶吗?”
霍云恍然大悟,“哦哦。”
接着到厨房里做面去了。
小二对她还挺喜欢,问:“大婶今儿来镇上为了什么啊?昨天去看了那酒楼觉得怎样啊?”
“不喜欢。”沈红梅实话实说还不藏自己的厌恶,“是个用鼻子看人的,我就站了一会儿那人就把我赶走还骂我,我就没见过这种人。”
“哈哈,有钱人是这样的。”小二安慰地说了两句,“大婶别难过,你看我不是接待你了嘛?”
“是是是。”沈红梅想,这不是你们家没客嘛,要是有客能这么待她?
她喝了杯茶,随口问:“对,你那天说有客,那客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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